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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本校修正「淡江大學跨系所院學程設置規則」,

文創學程自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,由原本 22 學分調降為 16 學分,溯及既往,

修讀規定改為「文創基礎課程至少修滿 6 學分、領域進階課程至少修滿 6 學分、實務實習課程至少修滿 4 學分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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