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    一、依教育部校安中心1091030日公告辦理。

    二、因應近期刑事案件,為防範校園肇生重大校安事件,重申強化校園安全檢核機制,落實各項校安應變措施,並特別注意外籍生校內外之安全,完善校園整體安全維護:請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,並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,相關事宜及宣導事項如下:

    (一)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,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,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,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。

    (二)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,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,不單獨上廁所,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,確保自身安全。

    (三)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,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,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,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,應立即通知師長。

    (四)遇陌生人問路,可熱心告知,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,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,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,交金錢或隨同離校。

    (五)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,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(便利)商店,並大聲喊叫,吸引其他人的注意,尋求協助。

    三、落實校園門禁安全管制及依作息時段(含上、放學時段)於校園及周邊指派人員實施巡邏,對於可疑人、事、物應提高警覺,儘速通報協處,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。

    四、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,加強師生安全意識,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。

    五、業務聯絡人:軍訓室王裕梓校安(分機2216

    六、緊急聯絡與校安專線:

    (一)學生發生刑事案件或重大傷亡時,請立即通報110119

    (二)亦應即時通知本校校安中心(專線電話:26222173,校內分機:2256)及總務處事務組勤務中心(學校總機電話:26215656,校內分機:21102119)。


    置頂